巢湖学院学报 ›› 2021, Vol. 23 ›› Issue (5): 54-62.doi: 10.12152/j.issn.1672-2868.2021.05.008
林兴勇:安徽财经大学 法学院
LIN Xing-yong: Law School, Anhu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摘要: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规定了彩礼返还的三种情形,但过于概括式的规定对司法实践的指导价值却不尽如人意,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现象需要得到重视和解决。运用实证分析法对2020年安徽省法院做出的95份裁判文书进行归纳分析后,发现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彩礼返还责任主体不明、彩礼财产范围不明和彩礼返还比例分配标准尚未形成体系等问题是造成同案不同判现象的重要原因。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实际问题,需要通过明确彩礼返还主体、明晰财产范围和丰富完善彩礼返还比例标准体系等路径解决,并将无过错原则等新规定融入具体对策中,为法院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时提供有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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