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学报 ›› 2026, Vol. 28 ›› Issue (2): 29-36.doi: 10.12152/j.issn.1672-2868.2026.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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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壘:武汉理工大学 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
摘要: 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各个领域展现出变革性潜力,然而也带来了传统知情同意框架的适应性危机、最小必要原则边界消解、算法偏见与个人信息泄露等新的法律风险,个人信息保护法所确立的信息保护制度对此已不足以充分应对。现有研究多从行政监管或侵权责任等单一法律领域切入,缺乏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过程中全链条风险的系统分析结构。分析法律风险的具体成因,重构知情同意原则的法律效力,同时对最小必要原则进行完善,构建算法透明化治理框架,健全全链条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平衡技术创新与权益保护,有望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