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学报 ›› 2022, Vol. 24 ›› Issue (6): 24-32.doi: 10.12152/j.issn.1672-2868.2022.06.003
李颖,徐天柱:淮北师范大学 法学院
LI Ying,XU Tian-zhu:School of Law, Huaibei Normal University
摘要: 用人单位根据其行业、发展要求、生产经营模式等制定内部劳动纪律规范对劳动者的工作行为进行管理,在劳动者有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时,用人单位可依据此规章制度对其行使惩戒权,以实现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秩序的稳定以及公司利益的维护。但在实践中由于惩戒权缺乏相应的规制,相应法律条文中程度性词语并未界定标准,用人单位的惩戒权易遭到滥用,成为侵害劳动者利益的武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矛盾不断加深。作为行政法领域“帝王原则”的比例原则,目的是规范裁量权,维护相对人利益,对程度上的标准确定有着重要意义。因此将比例原则引入劳动法规制用人单位惩戒权,用以缓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研究其价值、应用可能以及规制用人单位惩戒权具体机制,以期为完善用人单位惩戒权提出有益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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