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学报 ›› 2022, Vol. 24 ›› Issue (1): 42-49.doi: 10.12152/j.issn.1672-2868.2022.01.007
陈鹏玮:北京理工大学 法学院
CHEN Peng-wei:School of Law, Beij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摘要: 随着时代发展,伦理关系呈现出新的特点,以“亲亲相隐”和“亲亲相犯”两种典型行为作为切片窥探亲属间的伦理关系具有研究意义。古代刑法中,伦理扮演着重要作用,现代刑法力图去伦理化,但是仍然不可避免留下了伦理因素的影子。刑法与伦理既不应当对立,也并非完全统一,而是有机共存。基于稳定性和目的性的要求,尤其是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语境下,伦理因素应当在刑法中加以考虑。需要辩证看待“亲亲相隐”和“亲亲相犯”背后所体现出的伦理关系,在接受和批判之间合理取舍,取得刑法的冷峻严肃和脉脉温情之间的平衡,达到刑法字面含义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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