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学报 ›› 2024, Vol. 26 ›› Issue (5): 1-10.doi: 10.12152/j.issn.1672-2868.2024.05.001
马路:安徽师范大学 法学院;马勇虎:黄山学院 徽州文化研究中心
MA Lu:School of Law, Anhui Normal University;MA Yong-hu:Huizhou Culture Research Center, Huangshan University
摘要: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民主四队组织社员以“出外找副业”的形式,从事以林业务工为主要内容的集体副业生产。生产队积极利用副业生产的内外有利因素,加强对副业生产人员的组织管理和副业收入管理,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管理制度,从而保证了副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副业生产逐渐成为农业生产之外生产队重要的生产经营活动。在集体化时代乡村以农为主的经济结构中,副业生产扩大了生产队生产经营范围,吸纳了生产队剩余劳动力,为生产队和社员家庭增加了新的收入来源,是山区生产队因地因时制宜地走出农业劳动“过密化”的积极探索,一定程度上也是集体化时代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变迁的缩影。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