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学报 ›› 2020, Vol. 22 ›› Issue (5): 53-59.doi: 10.12152/j.issn.1672-2868.2020.05.008
刘晶
LIU Jing
摘要: ICSID作为世界范围内主要负责解决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间投资争端的国际机构,在利益保护上不合理地偏向于对投资者私人利益的保护,面临着被加入国用脚投票的风险。同时,包括ICSID在内的当前国际主流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依然被西方话语权所掌握,对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严重缺乏关注。在“一带一路”倡议持续深化区域合作以及中国不断促进外商投资的背景之下,中国已经成为了输出投资和吸引外资的兴业热土。以中国为主导,建立一个能平衡投资者与东道国的利益,能输出东方调解经验与智慧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构,是当前的迫切需求。
中图分类号: